2023年8月1日,巴拉圭國家食品和營養研究所發布咨詢文件,擬制訂7092/2023號法規,即食品的正面警告標簽規定,意見反饋期為40天。主要內容如下:
1.食品的正面警告標簽的執法、監管和檢查機構。公共衛生和社會福利部負責監管和控制;負責驗證食品標簽上信息的真實性;
2.范圍。適用于食品成分中糖、飽和脂肪和鈉含量超過第7092/2023號法律規定的值,必須有正面警告標簽;但包裝主表面面積小于35cm2的食品、強化的小麥粉、未添加管養素的雞蛋和蛋制品、發酵乳、脫脂奶酪、液態奶、淡奶或奶粉、僅使用乳制品成分制各的乳制品飲料、冷榨或精煉的橄欖油和其他植物油、鹽、嬰兒配方奶粉、膳食補充劑等14類產品除外;
3.正面警告標簽要求。正面警告標簽必須位于產品容易看到的正面部分;正面警告標簽的聲明必須使用白色背景上黑色放大鏡形狀的印章,帶有"HIGHIN"一詞;使用西班牙語;字體類型:ArialNarow、字體顏色:黑色,白色背景、粗體大寫字母標識、位置為居中;
4.過渡期規定。該法規發布后給子18個月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