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27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公告,曝光了9批次問題食品,其中超五成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
公告顯示,本次抽檢涉及餐飲食品、糕點、肉制品、食用農產品、飲料、豆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糖果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共13類食品471批次樣品。
超五成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占所有不合格樣品的五成多。其中,內江市東興區甜城薈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由四川山古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山鄉釀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古坊五香豆豉”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超標;西昌市德順包子鋪銷售的“油條”、宜賓市翠屏區劉進明餐飲店銷售的“油條”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
根據《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發酵豆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3g/kg;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在油炸面制品中的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最終鋁的殘留量≤100mg/kg(干樣品,以Al計)。
另外,標稱由綿陽市福順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蛋糕”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檢驗結果為1.32,標準規定為≤1;長寧縣余三姐面館銷售的“饅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驗結果為0.0775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雞肉中檢出禁用獸藥
不合格樣品中,1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為:毛兵銷售的“雞肉 ”檢出金剛烷胺,檢驗結果為8.37μg/kg。
金剛烷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藥,據《首批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560號)》顯示,金剛烷胺類等人用抗病毒藥移植獸用,缺乏科學規范、安全有效實驗數據,用于動物病毒性疫病不但給動物疫病控制帶來不良后果,而且影響國家動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實施。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后,不得再經營和使用,違者按生產、經營和使用假劣獸藥處理。
天然礦泉水中檢出界限指標-鍶未達標
不合格樣品中,還有1批次為標稱由甘孜州貢嘎冰露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貢嘎山天然礦泉水”,該樣品檢出界限指標-鍶未達標,檢驗結果為0.087 mg/L。
按照《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注:2019年6月21日,該標準被GB 8537-2018代替)中對界限指標的要求,飲用天然礦泉水中應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符合鋰、鍶、鋅、碘化物、偏硅酸、硒、游離二氧化碳、溶解性總固體等界限指標的要求。其中,鍶的界限指標為≥0.20(含量在0.20mg/L~0.40mg/L時,水源水水溫應在25°C以上)。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綿陽市、內江市、廣安市、甘孜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內江市、樂山市、宜賓市、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場監管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27號)不合格樣品信息
827號
(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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