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21年4月29日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規定,2021年8月,省市場監管局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全省各地陸續開展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線下辦理工作。
2021年11月,國家總局發布《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40號),省市場監管局按照公告要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業務辦理途徑,積極推進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實現線上辦理,納入“多證合一”范圍,并實施備案編號管理。2022年1月11日起,我省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實現“多證合一”線上辦理,甘肅省內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可通過甘肅省政務服務網申請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https://gkml.samr.gov.cn/nsjg/spjys/202112/t20211203_337720.html